股票入门:新股申购
一、关于开户。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关于申购数量的规定。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报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 关于重复申购。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 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 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购配号的确认。投资者在办理完新股申购手续后得到的合同号不是配号,第二天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也不是配 号,只有在新股发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办理交割手续时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投资者要查询新股配号,可以在T+3日到券商处打印交割 单,券商也会在该日将所有投资者的新股配号打印出来张贴在营业部的大厅内,投资者可以进行查对。一部分券商还开通了电话查询配号的服务,投资者也可通过电 话委托在查询新股配号一栏中进行查询。另外,上交所和深交所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沪市查询电话为021-16893006,深市 查询电话为0755-2288800。 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股票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一个申购配号,同时打印有效申购股数,例如,交割配号 为10003502,有效申购股数为5000股,则该帐户全部申购配号为5个,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 10003505,10003506。
五、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间。根据新股申购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的申购款于T+4日返还其资金帐户,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于申购新股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使用该笔资金。
六、 如何确认自己是否中签。投资者在T+3日得到自己的配号之后,可以在T+4日查询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由主承销商刊登的中签号码,如果自己配号的后几位与中签 号码相同,则为中签,不同则未中,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另外,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在T+4日解冻,投资者也可以在该日直接查询自己帐户内 的解冻后的资金是否有减少或者查询股份余额是否有所申购的新股,以此来确定自己是否中签。
七、新股申购T+4日交割单显示“卖出”。申购 新股后T+1日券商打印的是“买入”交割单,T+4日券商将资金返回投资者帐户交割单打印的是“卖出”申购款,如申购成功则打印“买入”某股票1000 股,这里的“卖出”申购款与通常的股票买卖含义不同,它是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返还投资者申购余款的一种形式。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新股5000股,中签 1000股,则在T+4日交割单上显示“卖出5000股”和“买入1000股”。
八、证券代码的变更。沪市新股申购的申购代码是 730XXX,申购确认后,T+1日开始投资者在帐户内查到的是申购款740XXX,新股的配号是741XXX,如果中签,T+4日后投资者帐户内会有中 签的新股730XXX,该股上市交易的当天,证券代码变更为600XXX。 深市新股申购代码为0XXX,其申购款、配号、中签新股直至上市后代码均不变。
九、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
十、新股申购不收手续费。根据两个交易所的规定,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等费用,但可以酌情收取委托手续费,上海、深圳本地收1元,异地收5元,大多数券商出于竞争的考虑,不收取这项费用。
股票入门:配股缴款
配股缴款操作要点
1.深市股票配股认购方法与委托买入股票相同,在交易所电脑系统程序设置中其买卖方向为"买入"委托。
2.受上交所交易市场竞价申报现行规定的限制,沪配股认购方法买卖方向上的限制定为"卖出",配股最终以"卖出"指令完成。因此配股认购可以委托零股。
3. 投资者在确认所认购配股是否成交时,深市配股当日委托认购不等于已认购权证,股民通过电话、小键盘查到的成交只能说明交易所收到了这笔认购委托,委托是否 有效,还要在第二天查询资金和权证是否都扣除方能确定。对于未获确认的申购,还须在次日及时予以补申购。 沪市配股的成交查询,则在委托之后第二天到柜台打印交易结算卡,确定认购是否有效。
4.投资者应清楚自己股票的准配数额、配股比例及尾数处理办法,投资者只能根据自己实际可配售的股数认购,只能申购等于或小于自己可配售额数的股份,否则有可能因委托认购数量过大而被交易所拒绝,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认购配股时,注意社会公众股配股与转配股权证证券代码特征上的区别,深市社会公众股配股权证代码特征为:8***,转配股代码特征为:3***。沪市社会公众配股权证证券代码特征为:70****;转配股代码为:71****。
6.深市配股期间其权证不能转托管。
股票入门:可转换债券交易
1、什么是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 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 此次配股。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请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或以后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该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2、什么是含权、含息股、填权和贴权
上市公司在宣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分红、配股方案后,尚未正式进行分红、配股工作,股票未完成除权、除息前就称为“含权”、“含息”股票。
股票在除权后交易,交易市价高于除权价,取得分红或配股者得到市场差价而获利,为填权。交易市价低于除权价,取得分红、配股者没有得到市场差价,造成浮亏,则为贴权。
3、除权、除息价怎样计算 上市公司进行分红、配股后,除去可享有分红、配股权利,在除权、除息日这一天会产生一个除权价或除息价,除权或除息价是在股权登记这一天收盘价基础上产生的,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除息价的计算办法为:
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所派现金。
除权价计算分为送股除权和配股除权。
送股除权计算办法为:送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比例)
配股除权价计算方法为: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有分红、派息、配股的除权价计算方法为:除权价=(收盘价+配股比例×配股价-每股所派现金)÷(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注:除权、除息价均由交易所在除权日当天公布。
股票入门:交易费用
沪市证券交易费用一览表 | 一、A 股 | | |
| 委托手续费 | 上海1元,异地5元(可不收) | 投资者交证券商 |
| 佣金 | 成交金额的0.35% 起点:10.00元 | 投资者交证券商 |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0.4% | 投资者交税务机关 |
| 过户费 | 成交面额0.1% | 投资者交证券商 |
| 交易手续费 | 成交金额0.015% | 证券商交上交所 |
| 二、B 股 | | |
| 佣金 | 成交金额6‰,起点20.00元 | 投资者交券商 |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3‰ | 投资者交税务机关 |
| 过户费 | 成交面额的1‰(以5.5RMB/USD转换成美元) 起点1.00元 | 券商交登记公司 |
| 结算交收费 | 每一单委托若分成几笔成交,则上海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将对每笔收取1美元的交收费, 但每 一单委托收费不超过24美元。 | 券商交上交所 |
| 注:B股业务按美元计价 |
| 三、债 券(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 |
| 委托手续费 | 上海1元,异地3元 | 投资者交证券商 |
| 债券佣金 | 成交金额3‰,起点5.00元 | 投资者交证券商 |
| 交易经手费 | 成交金额0.01% | 证券商交上交所 |
| 四、基 金 | | |
| 委托手续费 | 上海1元 异地5元 | 投资者交证券商 |
| 佣 金 | 成交金额 0.35% | 投资者交证券商 |
| 过户费 | 成交面额 0.1% 成交面额 0.05% | 投资者交证券商 证券商交上交所 |
| 交易经手费 | 成交金额 0.015% | 证券商交上交所 |
| 深市证券交易费用一览表 |
| 表一:A股、企债、基金收费标准 | |
| 开户费 | 个人:本地40元;异地50元 机构:本地300元;异地500元 |
| A股交易手续费 | 成交金额比例的3.5‰ 起点:人民币5.00元 |
| 企债交易手续费 | 成交金额比例的2‰ . |
| 国债交易手续费 | 成交金额比例的2‰ |
| 基金交易手续费 | 新基金:成交金额比例的2.5‰ 老基金:成交金额的0.3% |
| 印花税 | A股:成交金额比例的4‰;其它免交 |
| 转托管费 | 每户每次收人民币30元 |
| 表二:B股收费标准 |
| 开户费 | 个人:港币120元;基金/机构:港币580元 |
| 结算费 | 成交金额的0.05% (上限:港币500元) |
| 帐户修改、删除 | 港币10.00元/户 |
| 挂失 | HKD50.00/户 |
| 经纪佣金 | 成交金额的0.43% |
| 交易规费 | 成交金额的0.0341% |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的0.3% |
| 转托管费 | 境内券商互转:港币100.00元/次 境内外券商互转:转入方和转出方每只股票各收取港币50元 |
| 汇款费 | 汇入:免费 汇出:CHATS汇款 港币35.00/笔 电汇 港币160.00/笔 |
股票入门:分红派息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 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 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 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1 公司当年有利润;2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1 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3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 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2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 现金分配方案 或2/3 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